根据学生手册关于《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中“在学生党总支(支部)、团委(总支、支部及其他直属学生组织)、学生会、班委会、各类学生社团部门以上负责人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计1分”。对于我院各班委会的考核,均由院学生组织各相应部门和各班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该学年末班委是否合格的依据。
考核内容:
一、会议考核
凡是每学年召开会议在3次(含3次)以下的相应班委,累计有1次无故未到,则学年末考核不合格;
凡是每学年召开例会在3次以上8次以下(含8次)的相应班委,累计有1次无故未到或2次迟到,学年末考核不合格;
凡是每学年召开例会在8次及以上的班委,累计有2次无故未到或3次迟到,学年末考核不合格。
如临时有事,需向会议召集部门或者工作人员请假,否则,视为未到。
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对于学院及院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布置的工作,班委需保质保量完成,如相应班委不配合且被反映到学院,则相应的班委考核不合格。
三、班级考核:
班级考核主要考核班委平时表现和职务履行情况,由班主任在学年末集中进行考核。
四、只有学院考核和班主任考核均合格后方可认定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五、考核不合格,则在当年综测评比中不加该职务分数。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办法的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团委所有。
信息工程学院团委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