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自强精神,充分挖掘直面困难、勇于担当的学生榜样,激励广大学生自强自立、奋发成才,根据学生工作处、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学生励志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年5月
二、奖项设立
1.我院评选学生励志典型人物一名,参与学校后续奖项评比。
2.获评我院学生励志典型人物学生,有资格参与后续学校大学生“自强之星”、“黄冬梅励志奖学金”等奖项的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湖北经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成绩良好;在校采取全日制方式就读的研究生。
2.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思想引领: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突出表现,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在抗击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勇作为、敢担当,体现当代大学生良好风貌。
创新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在科学发明、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实践实习:在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在专业实习实训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军营中表现突出。
志愿服务:讲公平、守正义,履行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乐于助人,崇义友善,在服务学校、服务师生、抗击新冠病毒疫情中作出贡献。
四、评选安排
1.5月25日前,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一名候选人。报送时提交《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励志典型人物申报表》电子版。
2.5月27日前,学院成立评选委员会,确定最终学院学生励志典型人物。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