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及全体代表: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代表提案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育部第32号令)和《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的暂行办法》,为做好湖北经济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主要议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提案征集作用,促进学校改革和发展,针对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提出议案。
二、提案征集工作流程和要求
各二级工会要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深入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客观分析,在进行归纳、整理基础上由教代会正式代表形成提案。
提案要求如下:
(一)提案应具有全局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推动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
(二)提案应具有代表性和严肃性,提案应代表大多数教职工的要求和影响面较大的意见与建议,且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三)提案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在学校职责、财力和物力范围之内,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四)认真填报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提案表,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由教代会正式代表2人以上联合签名提出提案,期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三、提案征集结止时间
20015年3月23日前将提案表送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会214室)。
湖北经济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