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评定我院辅导员、班主任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充分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院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鄂经院学函〔2015〕12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辅导员、班主任业务考核和先进辅导员、班主任以及辅导员、班主任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考核、评先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考核评先的科学性、先进性。
二、考核小组
辅导员考核小组组成:
邓志华、高刃、涂宇琼、田浩、孔德永、党团学会干部、各班班长
班主任考核小组组成:
涂宇琼、肖述剑、阳昆、李杨、陈祥
三、考核对象
在岗一年以上的辅导员、带班满一年的班主任。具体人员为:
辅导员:肖述剑、阳昆、李杨
班主任:叶雪军、谭生龙、宋丽霞、沈田、李志辉、李凌春、石黎、刘光然
邓伟萍、邹琼、刘坤、陈莹、帅晶、胡雯、宋莺、严冰、关培超、李媛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的考核在个人自评(个人自评不纳入考评分)的基础上,采取学生评议、院系考核、职能部门考核分别按照40%、30%、30%的比例进行。
班主任考核按照个人总结自评占20%、学生评议占40%、院系考核占40%的比例进行。
五、考评结果
辅导员的考核测评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0-79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班主任的考核测评在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30%。
先进辅导员从考核为“优秀”的辅导员中按照辅导员总人数的15%推荐产生。辅导员标兵在先进辅导员中推荐。辅导员标兵全校最多评选2名。
先进班主任从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中按照班主任总人数的15%推荐产生。班主任标兵在先进班主任中推荐。班主任标兵全校最多评选5名。
六、考核奖励
学年考核合格等次的一次性发放考核津贴600元,考核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发放考核津贴1000元。评选为先进者,一次性发放奖励金2000元。
七、步骤安排
(一)9月24日召开考核工作布置会议。
(二)9月24日—9月27日,辅导员、班主任认真总结一年的主要工作,分别填写《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
(三)9月27日—10月7日按照《湖北经济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方案》和《湖北经济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评议和院系考评等有关工作。
(四)10月8日—10月12日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辅导员、班主任年度业务考核等次和先进班主任评选结果,推荐评审校级先进辅导员、辅导员标兵和班主任标兵人选,组织先进辅导员、班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标兵填写推荐申报表,并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