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发布时间:2019-05-22浏览次数:3281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暑期社会实践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课堂的有效延伸,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为深人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实践有人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规领导

学校成立201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领导、协调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组长:涂宇琼

成员:祥、左华琼

二、活动内容

1.专业类实践

学生结合自身专业、研究方向或教师课题,组建团队,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书(62日之前)。是否为注册团队由学院审批,学院将注册团队汇总表报送校团委实践创业部(66日之前)

2公益类实践

学生根据自身特长或兴趣爱好,组队从事政策宣讲、义务支教、文艺演出、援建书屋、社区服务.法律援助、环境保护等活动。此类实践需向校团委实践创业部提交申报书(62日之前),由校团委实践创业部决定其能否成为注册团队。

3.专项类实践

校团委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和其他往来单位发布的专项实践活动通知,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学生,注册团队,开展实践。此类实践包括挂职锻炼、实习见习、游学交流、红色教育等。

4.其他类实践

学生个人根据自身需要,从事勤工助学.参观游学等活动。

三、活动形式

1.组队参与

对于专业类.公益类和专项类实践活动,须以团队形式参加。

2.个人参与

提倡广大同学按照“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家乡和祖国建设尽已之力。

四、资助形式

1.专业类实践。学校对此类实践团队采取“以奖代助”的方式,即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对获得学校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奖的团队给予现金奖励;学院自行决定前期资助方式和资助金额。

2公益类实践。学校对此类实践采取前期资助和后期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即获批为注册团队后,学校将会给予一定经费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公益类实践团队单独评奖,对成绩突出的团队给予现金奖励。

3.专项类实践。其费用和资助形式具体见专项实践通知。

4.其他类实践。此类实践费用由学生承担。

五、总结表彰:

1.活动总结。实践活动结束后,实践个人和团队应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将作为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积极组织总结评比和成果展示活动,发掘实践典型,分享实践感悟,共享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实践育人的重要作用。

2.评选表彰。本次活动结束后,学校将评选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含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批,同时评选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优秀指导老师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奖励。其中特别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将推荐其参加省级相关部门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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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征求意见稿5.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