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生暑假留校管理办法

发布者:xxxg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2694


加强对学院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和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湖北经济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制度,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经学院审批通过后的全体留校学生

二、适用期限

2021710日至2021829

三、留校学生须凭校园卡等有效证件进出学校、宿舍楼,严禁将校园卡转借他人,严禁留宿他人。

四、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湖北经济学院学生住宿晚归与不归管理办法》的所有规定,按学校正常作息时间作息,保持学生公寓楼环境卫生,对于不服从管理和安排者,不得继续留校住宿。

五、禁止在公寓楼内或其它公共场所烧菜、煮饭等,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下河游泳,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直接责任辅导员、班主任及有关部门。

六、留校期间,请大家注意卫生保健,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要随便外出吃东西。如发热致腋下体温超过37.3℃,请及时到校医院发热部门就诊并做好防护措施。

七、学生留校期间要参照湖北经济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和《湖北经济学院学生请假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报告和书面请假手续。在校期间的实训/培训/实践请假事宜,由项目负责老师审批;因私事出校且活动范围在武汉市内,要告知班长、项目负责老师;离校超过一天的,需经过项目负责老师、班主任、值班辅导员审批通过后方可离校;凡需要离汉,需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办理离汉手续,经过审批后方可离校。

八、所有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学生凡在留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发生问题和事故者,责任均由本人承担,并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触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综合办:  027-81977212

学院辅导员值班办公室:027-81973865

校医院:027-81971223/81973575 

保卫处:027-81973779/81977052

十、本办法解释权归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178

附件:1、信工2018级中期实训值班教师安排表.pdf

      2、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学院2021年行政暑假值班表.pdf

      3、疫情防控离汉外出审批表(学生).doc

      4、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暑期留校学生请假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