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立李安艺等20名同学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29浏览次数:1079

      我院通过笔试、谈话和答辩等程序,对李安艺等20名同学的入党资格和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深入相关班级和人员了解了基本情况,一致认为李安艺等20名同志个人及直系亲属的政治清白、没有参与任何非法组织活动,政审合格,拟确定为我院2015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具体如下: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1

  电子Q1241

  李安艺

  女

  2

  电子Q2141

  张诗豪

  男

  3

  电子Q1241

  王诗韵

  女

  4

  电子Q1241

  张蓉

  女

  5

  电嵌Q1241

  程思锦

  女

  6

  电嵌Q1241

  张荣

  女

  7

  通信Q1241

  刘成婧

  女

  8

  通信Q1241

  周清照

  男

  9

  软件Q1241

  邹军军

  男

  10

  软件Q1241

  聂亚梅

  女

  11

  软件Q1241

  李家琪

  女

  12

  网络Q1241

  王雯

  女

  13

  电子Q1341

  唐美琪

  女

  14

  电嵌Q1341

  雷柏敖

  男

  15

  电嵌Q1341

  张钦

  女

  16

  通信Q1241

  张静

  女

  17

  通信Q1341

  张若兰

  女

  18

  网络Q1341

  罗书路

  女

  19

  网络Q1341

  王佳芬

  女

  20

  软件开发Q1341

  刘豆豆

  女